学校侵犯教师权利向哪里申诉

教师的权利如果受到侵犯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以下机构申诉:
1. 教育行政部门 :教师可以向所在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相关管理部门(如教育局、教委等)提出申诉。
2. 人民政府 :如果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了其根据《教师法》规定享有的权利,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。
申诉时,教师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,并注重沟通和协商,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和途径。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诉后,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。如果政府部门不受理或者不作为,教师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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